团榕办〔2019〕9 号
各县(市)区团委,各市直属单位、大中专院校团(工)委:
为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告》文件精神,在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提高公民交通安全意识,提升省会城市整体形象,建设有福之州幸福之城中展现共青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主动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工作方面的担当和作为。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参与城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行动,现将《共青团福州市委参与城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共青团福州市委办公室
2019年10月11日
共青团福州市委参与城区电动自行车
规范管理行动方案
共青团福州市委员会
(2019年10月11日)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总目标总要求,在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提高公民交通安全意识,提升省会城市整体形象,建设有福之州幸福之城中展现共青团组织主动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工作方面的担当和作为,现拟订共青团福州市委参与城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围绕市委市政府大力倡导的绿色交通文明出行,加强城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实现路畅民安的工作目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及少先队员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骑行电动车,优先选择公共交通绿色出行方式,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倡导文明骑行 共建幸福之城
三、工作思路
根据“精准覆盖特定人群、全面营造舆论氛围、形成有效常态机制”的工作思路,针对快递外卖从业青年、外来务工人员、园区青年群体等电动车骑行重点人员,通过开展分类引导和动员参与等方式,让他们融入到文明骑行行动中来;通过微信、微博、抖音和今日头条等新媒体矩阵,将成型有效的工作模式和案例进行持续推送,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覆盖效果;组织动员广大直属单位团员青年、大中专院校学生团员、红领巾小讲解员和青少年事务社工等,在社区、学校、机关、景点等开展常态化宣传和劝导工作,建立“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的长效机制,确保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专项工作持续开展。
四、实施方案
(一)开展“文明行车我承诺”倡议活动(10月至12月)。针对鼓楼、台江商圈分布密集,外卖送餐人员较多的现状,整合“青春社区”+青少年事务社工+青年志愿者等线下主阵地,集中开展宣传活动。与“饿了么”“朴朴”“云达”等大规模使用电动车进行日常配送活动的企业对接合作,发起“文明行车我承诺”倡议活动,倡导电动车文明骑行。遴选一线配送员中的文明骑行模范,参与电动自行车文明骑行宣传,批量制作“文明驶者”反光车标,贴于外卖员送货后箱显眼位置,在配送同时向过往群众传播文明骑行理念。
(二)开展电动车文明骑行宣传进社区、进园区活动(10月至12月)。在鼓楼中心城区各街道社区开展文明骑行宣传进社区活动,通过张贴海报、知识宣讲等方式,引导社区居民规范骑行电动车,倡导选择地铁、公交等绿色出行方式。在仓山、马尾各工业园区集中开展文明骑行宣传进园区活动,采用发放传单、知识宣讲、与企业签订文明骑行承诺书等形式,引导园区青年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减少骑行电动自行车。在晋安区城乡结合部及城中村等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区,联合晋安团区委、区交警大队等相关单位开展电动车文明骑行宣传活动,向外来务工人员发放传单,讲解电动自行车安全知识,让文明交通、安全出行成为习惯。
(三)开展“倡导文明骑行 共建美丽榕城”专项网络宣传工作(10月至12月)。发动市、区两级团属媒体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和绿色文明出行主题网络宣传,通过创作发布“倡导文明骑行 共建幸福之城”互动H5,绘制交规普法卡通漫画等多种形式,动员全市团属新媒体矩阵和青年宣传志愿者队伍互动发声,形成合力,营造全市青少年“人人学习交通法规、人人倡导文明骑行”的浓厚氛围。
(四)组织“小手拉大手”中小学生志愿服务活动(10月至12月)。通过全市大中小学校团员青年和少先队员向家长发出倡议,组织“小手拉大手”志愿服务活动,让家长了解和传递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的重大意义;在各中小学团队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成立团员青年宣传志愿服务队和少先队员宣传志愿服务队,通过“小手拉大手”,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目标。
五、宣传工作
为引导更多市民关注支持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倡导绿色出行方式,采用“点-线-面”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运用全媒体平台实现主题宣传的全覆盖。
一是做好重点项目的宣传报道。依托福州日报、福州晚报、福州电视台、“福州共青团”微博、“福州共青团”网站,“青春福州”微信等平台对全市各级团组织参与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的重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迅速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二是做好相关活动持续报道。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及时跟进报道规范管理工作的新政策、新进展、新成效,努力在全市形成人人参与电动车规范管理的良好氛围。
三是做好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广大团员青年见贤思齐、奋发有为,自觉参与到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中,为建设有福之州,打造幸福之城贡献青春力量。